清朝地主家产一般多少(清朝地主家产一般多少)

清朝地主家产一般多少(清朝地主家产一般多少)

摘要:清朝时期的地主家产多少,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。本文将通过具体的数据,分析历史背景和政策变化,来详细的分析清朝地主家产的状况。

      摘要:清朝时期的地主家产多少,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

      清朝时期,政府专门针对地主家产出台了《察院核占令》,根据这个令,每个户主有权拥有一定数量的田亩和财产,不同家庭拥有的程度也不相同。由于家产的多少受地域、社会地位、家庭结构等因素影响,可以分为大、中、小三档。

      在清朝,大家产指持有200畝以上农田和一定财产的家庭,一般占清朝总人口的1%左右。中家产指持有50-200畝农田和一定财产的家庭,一般占清朝总人口的9%左右。小家产指持有1-50畝农田或其他财产的家庭,占清朝总人口的90%左右。

      清朝地主家产的总量,一般不会少于每人10石,最高可达20多石。其实,地主尽管拥有许多资源,但并没有特别丰厚的利润。由于政府收税、察院抽占等情况,即使是大家产,其年收入也不会超过30百两,也就是说不超过300斤银子,而且大多数家庭的收入也不会超过20百两。

      清朝时期,地主家庭的收入差距非常大。由于大家产的收入较为丰厚,所以部分地主的收入比当时一般家庭收入的十倍甚至更多。而小家产甚至六七户之家的收入远低于普通家庭,极易濒临贫穷。

      总结:清朝时期,地主家产的多少有很大的差异。大家产拥有比普通家庭更多的财产,地主家庭收入的差距也很大,小家产的收入甚至比普通家庭还要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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